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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沈怡然
1月3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官方消息称,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集团完成了公司制改制。这也是十二大军工集团中最后一波公布完成改制的集团,标志着十二大军工集团全部成为公司制体制。
据工商信息资料,2017年12月27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名称变更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称这是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告中称,公司制改制是航空工业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同时,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英文名称由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变更为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据官方消息称,改制及更名后,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均不变。
十二大军工集团中,除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其余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均集中在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完成改制。
2017年7月发布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的目标任务是,在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政策作出解释,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