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与生活
本刊记者 佟威
8月23日,本刊以《遭遇“套路纠纷”:大庆松雷广场三易门庭的背后》为题,报道了大庆松雷休闲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松雷”)及900余供应商在大庆投资的悲惨遭遇,报道发表后,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并有进一步情况反馈反映。近日,《法律与生活》特派记者再次来到大庆,对此进行追踪采访。
招商方单方终止协议,900余供应商深陷泥淖
2012年7月28日,哈尔滨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松雷”)和大庆华峻及当时大庆松雷全体股东(刘某某及六位亲属)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明确约定:以大庆“松雷广场”名义经营大庆松雷购物休闲广场项目,大庆华峻无偿提供15.3万平米房产20年经营使用权、2000万元注册资金以及后续投入股东个人名义借款营运资金5000万元;哈松雷负责提供“松雷”品牌商标、商誉,同时全权负责大庆松雷项目运营及公司管理。除此之外,大庆华峻还在7月15日出具证明函,声明松雷商业集团(指哈松雷)行使大庆松雷项目的经营管理权30年。
(大庆华峻为大庆松雷供应商提供的30年经营权证明函)
凭借松雷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先后有900余商户入驻大庆松雷。2012年12月,大庆松雷正式营业,首日营业额达300余万元,商场生意日趋向好。然而,不到一年的时间,这900余商户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有人血本无归。
据广东浩生朝峰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介绍,2014年朝峰品牌进驻大庆松雷商场,签订两年的合作经营合同,装修投资六七十万元。然而,在经营了一年以后,发生了一起商场抢夺事件,供应商们损失惨重。张先生对记者说:“他(指华峻刘某某)不是把大庆松雷赶出去了嘛,赶出去以后也不让我们营业了,货也不许拿走,让我们跟他签合同才能经营,后来我们没跟他签,就把我们店封了。连货款、货物和装修款,我们总计损失280多万元。”
据松雷游乐场孙亚峰回忆:“大庆松雷被赶走后,商场就换上了华峻购物广场的名字,再后来华峻和太平洋合作了,原定想跟他们续签试试,但是他们做生意不大气,也没有延续之前和松雷的合作经营模式,而是让我们交房租,如果不按照他们的模式来就要把我们赶出去,松雷被赶走以后商场生意惨淡了很多,人也越来越少了。不少供应商被逼退场。”
很多商户不是被逼着跟华峻太平洋续签了合同,就是被强行赶出当初的松雷商场。900余商户大部分在此期间损失惨重,大庆华峻的刘某某虽然实际控制着大庆松雷,但是供应商的货款和质保金等损失至今无人担责。
记者多次联系大庆华峻和华峻的代理律师孙某,希望了解大庆松雷的实际控制权是如何转移到华峻之手,供应商的损失应该如何解决时,华峻方面一直拒绝答复。
而早在《法律与生活》刊登《遭遇“套路纠纷”:大庆松雷广场三易门庭的背后》后,华峻公司曾致函本社称:松雷投资与华峻公司合作与招商引资无任何关联。但经本社记者调查:大庆市政府原市长夏立华同志于2014年做出的《201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点名提出“松雷广场已经投入运营”已成为大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事件,对大庆松雷的成立给予了政府信息层面的肯定。更有2011年哈洽会期间,哈松雷和大庆华峻在黑龙江省和大庆市多家媒体的见证下进行了《商业合作合同》的签订。
同时,大庆华峻和其代理律师也对之前报道有所辩解,但一直拒绝接受记者的正面采访。
不予处理,供应商维权无门
提到自己是如何被赶出商场时,孙亚峰对当晚的情形记忆犹新:“华峻公司的保安和太平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晚上的时候去了二十多个,要拆除我们的游乐场,我年近七十岁的岳父拼了命抵抗,才将他们拆了一半的游乐场保护了下来。我当时在北京出差,在赶回大庆期间多次报警,但是派出所不出面。派出所说你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只要现场不发生流血事件我们是不出面的。”
据了解,孙亚峰在大庆松雷占地面积较大,游乐场投资超过300万元,后续的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游乐场内护栏之类的设施,至今仍在华峻公司手里,尚未归还。
漫咖啡王经理向记者介绍说:“我们是2012年哈洽会(哈尔滨贸易洽谈会)期间跟大庆市政府的领导和松雷集团认识的,当时投资也是奔着松雷品牌去的,前期投资了400万元运营了一年时间,成本还没有收回,公安局就三天两头来查,直到松雷的曾总被抓,我们就被华峻公司把店封了,换了门锁不让我们进入,很多供应商去维权并且报警,但是警察是站在华峻那边的,以聚众闹事的名义抓起来十几个供应商,松雷那么大的公司,曾总都被多次逮捕,我们现在也没办法。”
2016年1月30日下午,多位供应商去大庆华峻维权,与华峻公司保安发生肢体冲突,供应商贾女士在尚未与保安人员进行语言沟通的情况下,就遭到了殴打,有供应商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贾女士被送往龙南医院救治。
2016年2月7日贾女士出院后,却接到了大庆市龙南分局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理由是贾女士被华峻购物广场保安殴打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为:贾女士等人到华峻购物广场北门以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录音并喊口号“还保证金、还贷款”的方式讨要保证金,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华峻保安郑某带保安人员来到现场,在抢夺贾女士手里持有的喇叭时,贾女士腰部撞到了购物车上,没有证据证实保安对贾女士实施殴打行为。故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如不服决定,可向大庆市政府申请复议或向让胡路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后,贾女士将龙南分局诉至法院,希望确认龙南分局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系违法行为,撤销南公(治)不罚决字【2016】1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判令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打人事件立案调查,但2016年8月25日龙凤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黑0603行初75号判决,驳回了贾女士的诉讼请求。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从2014年9月至今,大庆华峻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多达30多起,其中大庆市中院审判5起,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判19起,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11起,除华峻公司撤诉和调解的案件,无一败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应商表示:“华峻公司通过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迫我们就范,与他们签订合作协议,如果不从就强行驱赶甚至动用暴力手段,我们也想过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大庆各部门偏袒刘某某,说抓人就抓人,打官司又赢不了,要不我们这么多商户的保证金和货款怎么能三四年都无法解决呢?”
不知所踪,招商方被指破产躲债
2015年2月26日,大庆华峻又在大庆松雷商场原址注册了大庆华峻休闲购物有限公司,单方撕毁与哈松雷签订的20年合作经营合同,在2015年6月5日大庆松雷法定代表人曾庆茹被大庆警方羁押后,迅速控制了大庆松雷公司的账户和实际经营权。随后大庆华峻利用实际控制权以及三方协议以外的项目,将大庆松雷账户流动资金、供应商货款等超过3300万资金全部转移,最后仅剩余19万元,其中多笔资金进入了与松雷公司毫无业务往来的大庆华峻休闲购物有限公司。其中,松雷集团董事长宋振雷在得知大庆松雷法人曾庆茹被羁押后电汇至大庆松雷账户的600万元也不知所踪。
2015年9月8日,大庆华峻刘某某以其子刘某一和刘某二名义向大庆市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大庆中院却以强制清算立案。大庆中院在给记者回复的内容中表示:2015年9月8日,申请人刘某一、刘某二向大庆中院立案庭提交申请书一份,请求事项为申请法院依法对大庆松雷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大庆中院依法予以受理。案由为强制清算。不存在将破产立案变为强制清算的情况。
对此,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认为:刘某一、刘某二申请的是破产清算,法院立的是强制清算,有刘某一、刘某二的清算申请书为证。法院裁定立案适用的是破产法,这是不对的,适用的法律是错误的。
(刘某一、刘某二递交给大庆市中院的破产申请书)
哈尔滨松雷集团法务部高经理对记者说:“大庆华峻申请破产清算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为了逃避作为大庆松雷大股东的债责。”
2016年7月27日,大庆松雷40余位供应商集体上书大庆市中院,请求对大庆松雷强制清算案背景进行详细调查,并依法做出公正裁决。供应商们认为:“大庆华峻房地产公司和刘某某在大庆松雷招商引资和运营中存在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欺行霸市,严重侵犯了我们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15年2月注册华峻休闲购物有限公司,取代大庆松雷进行经营,再申请大庆松雷破产来逃债,如刘某某申请清算得逞,我们将血本无归。”
(大庆松雷供应商联名请愿书)
而让松雷集团和供应商们不能接受的是,法院没有听取曾庆茹和供应商们的请求,依然对大庆松雷进行强制清算,而参与清算的会计师事务所却没有相关资质。
另外大庆松雷方面表示:我方从未提出过解散清算,华峻梁某某在华峻抢夺松雷经营权后成立法务部,给供应商下发的《关于大庆松雷购物休闲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通知》,擅自使用曾庆茹印章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仲裁,并使用大庆松雷公章签署答辩暨终止审理申请书,已经对供应商形成欺诈。
对于对清算组的质疑,大庆市中院表示:2016年7月27日,本院依法作出(2015)庆商清(算)字第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组成大庆松雷公司强制清算案的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委托黑龙江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对被申请人公司账册正式进行清点、接管,并开展审计工作。上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对此,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认为: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受法院的指定作为清算管理人,因为工作需要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是属于鉴定方面的范畴,根据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必须有鉴定资质。大庆市庆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被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为合法的鉴定机构,因此,大庆市庆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清算组所聘请的审计事务所是违法的。
从2015年9月刘某某等股东申请大庆松雷破产清算,大庆中院以强制清算立案,直至2017年10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异地管辖该案,该清算案已超过两年未能结案。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对此,一位供应商表示:大庆华峻和法院每拖一年,我们的损失就会无形中增加很多,这是他们的惯用手段,就是利用司法机关当他们违法的挡箭牌。
时隔两年被挂失信名单,申请赔偿无果
2018年8月2日,大庆松雷法定代表人曾庆茹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消费,依据是2016年7月14日大庆市中院做出的两份报告财产令。
(大庆市中院做出的报告财产令)
对此,曾庆茹表示非常无奈:“从取保候审时大庆市公安局就已经明确,不让我进入大庆松雷并且不得与相关公司任何人接触,现在公司资金已经被洗劫一空,大庆市公安局连查完的公司账目都给了大庆华峻的刘某某,公安局和法院不但对刘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置之不理,却对我一个光杆司令下这样的毒手,这简直是要把人逼上绝路啊。”
(大庆市公安局给曾庆茹下发的取保候审告知书)
据了解,2016年以来,大庆松雷陆续接到各类诉讼、仲裁通知,主要涉及大庆松雷无法履行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相关事宜。
哈松雷认为:“曾庆茹是哈松雷派驻大庆松雷的管理团队人员,没有独立的资产。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7日指定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成立大庆松雷清算组,代理曾庆茹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职权,曾庆茹已经无法行使相关权利。目前,在清算组代理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关职权时,多次本应胜诉的官司却都败诉,其根本原因就是清算组在帮华峻刘某某凑足让大庆松雷破产的债务。同时,该清算组又在履行相关清算业务期间,敷衍公司业务,不提交企业年度报告,导致大庆松雷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使曾庆茹名下其他企业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尤其是曾庆茹本人并未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否定事实、逃避责任,法律意义上的被执行人系大庆松雷,而并非曾庆茹个人。”
更令人感到费解的是,2017年10月20日,大庆松雷清算案经黑龙江省高院指定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联的所有案件也理应转至齐齐哈尔市中院管辖。大庆中院为何又在执行案件时隔两年后再一次把曾庆茹列入失信名单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