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让百姓拥有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访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人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了更好地让广大市民了解“扫黑除恶”,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人。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何时开始?
负责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通知》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要求,从2018年1月24日起,我市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以往的打黑除恶工作有什么不同?
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部署动员的规格、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前所未有。
一是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二是打击力度前所未有。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当前黑恶势力存在哪些特点?
负责人: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二是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三是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
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如“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对于这些发展变化,政法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着力点在哪里?
负责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通知》要求,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此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的腐败,查处“微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办理具体案件标准更加明确。《通知》还要求,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扫黑除恶主要针对哪类群体?
负责人:主要有10类,具体包括: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抢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抢”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以及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采取“套路贷”“校园贷”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
——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影响油田安全生产、划分势力领地争井霸井、内外勾结侵蚀油田资源,以及盗窃破坏油田生产设施的黑恶势力。
国家公检法司四部门对扫黑除恶有何具体要求?
负责人: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指出,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
0459-6158199(市扫黑除恶办)
0459-110(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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